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漳州建晟家具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漳州建晟家具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莆田市财政局对漳州建晟家具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漳州建晟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洋底开发区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并经查实,漳州建晟家具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参与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桌椅、公寓床等家具采购项目”合同包一、包二(编号:[350300]YS[GK]2019001,预算价分别为1548000元、1047380元,合计2595380元)的开标,其投标文件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与漳州市龙文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漳龙环罚字[2017]64号)事实不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现本案已审查终结,2019年8月1日,本机关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莆财罚〔2019〕3号)。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预算金额2595380元的8‰的罚款计20763.0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莆田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